各单位、各部门:
暑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暑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安全管理纳入假期整体工作统筹,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做到“三管三必须”,确保假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档、责任落实无盲区。
2.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须对所辖办公区域、教学场馆、学生公寓、实验室、库房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安全自查,包括但不限于校车安全、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燃气设备、排水设施、危化品管理及各类用火用电设备运行等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请关注暑期高温、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防汛防涝以及大跨度建筑等重点部位及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本部门无法排除的,请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确认单》签字盖章后,报送安全保卫处备案。
3.规范教学场地开放管理。暑期确需开放实验室、实训中心等教学场地的,须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时将《辽宁科技学院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场地使用期间,使用单位须指派专人全程负责,确保设备操作规范、运行安全有序。体育场馆暑期开放的,亦须将开放时段、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报安全保卫处备案,由相关单位指派专人监管使用。
4.扎实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须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及防自然灾害等方面。有学生的二级单位请在落实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期末诚信教育及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同步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强调严禁野浴,严防溺水事故;文明上网,不发布不当言论、不炒作热点话题;谨防电信诈骗,做到不泄露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陌生账户转账;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拒乘无营运资质车辆,尽量结伴而行;注意饮食安全,拒绝“三无”食品;远离不良场所及人员密集危险区域;实习或兼职须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法协议,警惕各类求职陷阱。同时,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深化家校协同,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同时,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办公室协同做好留学生群体的安全教育,在假前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5.加强留校学生服务管理。涉及留校学生的单位要对假期留校考研、培训、竞赛等学生加强日常管理,要建立留校师生实名制台账,实行网格化管理,保障留校师生安全及食宿水电等基本生活需求。在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处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如遇突发事件,在向学生工作处报告的同时,请第一时间通报安全保卫处,确保信息互通、响应及时、处置高效。留校学生情况如有变动,学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更新备案。针对留学生群体,如留校留学生发生突发情况,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办公室第一时间通报安全保卫处,以便协同妥善处置。
6.严格暑期施工安全监管。暑期涉及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作业的单位,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到安全保卫处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施工方案、入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车辆信息等报安全保卫处备案。涉及动火作业的,必须先行完成动火审批手续方可施工。施工区域须全封闭隔离,配齐警示防护设施,规范水电、机械作业流程。施工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全程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重点关注暑期施工动火火灾、高空坠物、围挡不严三大突出风险,从严管控。
7.强化校园出入管理。暑假期间,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须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请接待部门提前协助安全保卫处做好报备工作。遇特殊情况可先予放行,事后及时补办报备手续。
8.加强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将认真履职、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巡查和值班记录。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与安全保卫处联系。
请将上述所列备案材料,于7月11日15:00前送至勤公楼111室王姣月处;假期期间请送至勤公楼109室。《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确认单》、《安全施工协议》、《动火作业审批表》、《动火安全作业票》模板可在“学校官网—管理机构—安全保卫处—下载专区”获取。
顺祝全校师生健康平安、假期愉快!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4-43164099
手机:18340469110(68110)。
安全保卫处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