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需对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火源、气源及各类用火用电设备。相关职能部门要关注供暖、供水、食堂供餐等服务保障,防范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及临时搭建物垮塌,做好极端恶劣天气次生灾害应对。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须将《发现问题确认单》报安全保卫处。
2.场地开放备案管理。
(1)寒假期间需开放实验室的,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将《辽宁科技学院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2)体育场馆开放的,需将开馆时段、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详细安排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并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监管使用。
3.强化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需组织本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涵盖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及防自然灾害等内容。有学生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资质交通工具且尽量结伴而行;文明上网,自觉遵守网络空间行为准则,不发布不当言论、不炒作热点问题,慎防电信诈骗,做到不泄露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向不明账户转账;拒绝食用“三无”食品;远离不良场所、安全事件高发区域及人员密集危险场所;实习及兼职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法协议以警惕求职骗局,同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并深化家校协同机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消息、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学生节假日外出安全管理。遇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安全保卫处或向警方寻求帮助。
4.规范施工安全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需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作业的,要求施工单位须到安全保卫处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施工方案、入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车辆等信息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同时要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加强施工过程日常监督,发现隐患立行立改。
5.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寒假期间,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校园须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请到访部门配合安全保卫处做好提前报备,特殊情况可先放行,而后履行报备手续。
6.落实值班报备要求。
寒假期间,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值班人员的,要将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至安全保卫处备案。
7.24小时应急响应。
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处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异常情况,请立即与安全保卫处联系。
8.备案材料报送说明。
以上备案材料请于1月18日15:00前送至勤公楼111室王姣月处;寒假期间请送至勤公楼109室。
顺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美满、假期愉快!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4-43164110
手机:18340469110(68110)
安全保卫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