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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07-07 15:3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为全体师生营造平安有序、舒心愉悦的假期环境,现就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暑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安全工作纳入假期统筹部署范畴,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一岗双责”,确保本单位假期安全管理不断档、责任链条不脱节。

2.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须对所辖办公区域、教学场馆、学生公寓、实验室、库房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消防器材、燃气设备及危化品管理规范等。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可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本部门无法排除的,请将《发现问题确认单》于7月11日15:00前径送安全保卫处备案。

3.强化教学场地使用过程监管。暑期需开放实验室、实训中心等教学场地的,须由使用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步将《辽宁科技学院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于7月11日15:00前报安全保卫处备案,教学场地使用期间,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全程监管,确保设备规范使用,场地运行安全有序。

4.有效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有学生的二级单位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学生杜绝野浴,谨防溺水事件发生;文明上网,慎防电信诈骗;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不乘坐黑车、拼车,尽量结伴而行;远离不良场所,不到安全事件多发的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提升自我安全意识,自觉加强安全防范。

5.保障留校学生安全。有学生的学院对假期在校考研学习、培训以及参加竞赛等住校的学生要加强安全管理,在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如遇突发事件,在向学生工作处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安全保卫处通报,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如留校学生发生变化,学生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安全保卫处备案。

6.强化暑期施工作业管理。暑期开展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作业的单位,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到安全保卫处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如果涉及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施工,《安全施工协议》及动火审批相关文件在“学校官网—管理机构—安全保卫处—下载专区”下载,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施工教育,施工期间须安排专人全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

7.强化校门管控。暑期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请接待部门协助安全保卫处做好报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先放行,后履行报备手续。

8.加强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巡查及值班记录。同时,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请及时与安全保卫处联系。

上述备案材料径送勤公楼110室王姣月处,假期请送至勤公楼109室,顺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假期愉快!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4-43164099  

手机:18340469110(68110)。

 

 

                                    安全保卫处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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