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辖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火源、气源及各种用火用电设施,发现隐患要立行立改。 本部门无法排除的,请于1月10日15:00前,将《发现问题确认单》报安全保卫处。
2.假期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场地正常开放的,实验室使用需经使用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并将《辽宁科技学院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于1月10日15:00前,向安全保卫处备案,体育场馆开放的要将开馆时间、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开馆的详细安排,也于上述时间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并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监管使用。
3.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有学生的二级单位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要文明上网,慎防电信诈骗;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不乘坐黑车、拼车,尽量结伴而行;远离不良场所,不到安全事件多发的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提升自我安全意识,自觉加强安全防范。
4.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作业的,要求施工单位1月10日前去安全保卫处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施工计划、入校施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以及车辆信息送安全保卫处备案。同时做好安全施工教育,对施工过程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安全隐患,立行立改。
5.放假期间,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校园,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请到访部门协助安全保卫处做好报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先放行,后履行报备手续。
6.寒假期间,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有安排值班人员的,要将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径送安全保卫处备案。
7.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请及时与安全保卫处联系。
上述备案材料送至勤公楼110室王姣月处,假期请送至勤公楼109室,顺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假期愉快!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4-43164099
手机:18340469110(68110)
安全保卫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