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户籍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顺利办理户口迁入与迁出手续,现将具体办事流程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 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1. 适用对象:需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
2. 所需材料:学生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
3. 办理须知:请学生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勤公楼111室现场提交并登记相关信息。
二、 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1. 适用对象:毕业离校需将户口迁出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2. 办理流程:
①信息登记:毕业前,学生本人须前往安全保卫处,提供准确的户籍迁出详细地址;
②证件领取:信息登记后,由学校户籍专员统一前往辖区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完成后,学生本人需再次前往安全保卫处领取该证件;
③落户办理:携带《户口迁移证》及相关落户材料,前往户籍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三、 温馨提示
1. 本人办理:户籍业务涉及个人重要信息,原则上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2. 时效要求:请严格遵守《户口迁移证》上的有效期限,逾期未落户将导致证件失效,需回原籍重新办理。
3. 办理地点:上述业务请前往勤公楼111室统一办理。